函轉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,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止,請周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,倘學校具有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,請將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本(114)年4月25日前送達本府社會及勞動局收件並辦理初審後上傳薦送名單。